傷害物垣嵩佳企業的治理局限公司:
༒本會已受理申請人周葉與你單位的勞動爭議案,本會已依法缺席處理,因你單位未按規定參加仲裁活動且無法向你單位送達仲裁文書,依照《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松勞人仲(2024)辦字第649號仲裁裁決書。裁決內容如下:
對申辦人周葉之表單提交問題不給不支持。
💜自公示公布生效日起,經過了二十八日,即算作下發。本審判為終局審判,審判書自簡單生效日起發生法規效力待定。請求人拒不接受氣本審判的,能否自看到本審判書生效日起十六日靦腆人們檢察院拿起訴訟程序。被請求人拒不接受氣本審判的,可通過《炎黃人們共合國勞動課質疑民事調解訴訟法》四號第十九條之指定,自看到本審判書生效日起二十八日靦腆本訴訟協會會優勢地的初級人們檢察院請求收回審判。
特此通告
二○二八年次年4月八日